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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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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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0000109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09D015607_041344489450001_print、09D015607_1_041344489450001 (376550000A_1100001094_ATTACH1.pdf、376550000A_1100001094_ATTACH2.pdf) |
主旨: | 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之「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1份,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12月31日總處培字第1100010063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縣長室、本府副縣長室、本府秘書長室、本府秘書辦公室、本府參議室、本府消費者保護官室、本府各處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