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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賴俊錡 電話: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laibeer@hl.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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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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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6月11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50112602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115D010713_1_0909475542、115D010713_2_0909475542(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s://attach.hl.gov.tw/ 下載,附件驗證碼:AVU3FL) |
| 主旨: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函送「AI公務人才認定指引」及懶人包各1份,轉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人事總處115年6月9日總處培字第11530266771號函辦理。 |
| 二、 | 數位發展部及人事總處為協助各機關(構)推動AI人才培育及認證,爰參考國際公部門職能框架,並結合我國「AI產業人才認定指引」之分類邏輯,編製旨揭指引及懶人包,俾供各機關(構)參考。 |
| 三、 | 旨揭指引及懶人包業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AI公務人才發展辦公室專區」(https://www.dgpa.gov.tw/mp/informationlist?uid=908&mid=903 ,請轉知同仁參考運用。 |
| 正本: | 本府一、二級機關及本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