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周玉文 電話:03-8227171#302 電子信箱:waniibear@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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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9月24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08021328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原函、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 (376550000A_1080213282_ATTACH1.pdf 376550000A_1080213282_ATTACH2.pdf 376550000A_1080213282_ATTACH3.odt 376550000A_1080213282_ATTACH4.pdf 376550000A_1080213282_ATTACH5.pdf) |
主旨: | 「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第3條條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108年9月19日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9月19日總處培字第10800435923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