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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轉知「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9條,業經教育部於109年7月17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090096143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17日臺教學(四)字第1090096143E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