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莊婉靜 電話:03-8227171#262 電子信箱:a8422484@hl.gov.tw  |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5月7日 | 
| 發文字號: | 府主歲字第1100088963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主旨 (376550000A_1100088963_ATTACH1.pdf、376550000A_1100088963_ATTACH2.odt、376550000A_1100088963_ATTACH3.odt) | 
| 主旨: | 檢送「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裁撤機制辦法」第2條、第6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惠請提修正意見,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10年5月5日主基字第1100200538C號書函辦理。 | 
| 二、 | 檢附「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裁撤機制辦法第二條、第六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1份,請有修正意見者依修正意見表於5月10前回復,無意見者免回,逾期視為無意見。 | 
| 正本: | 花蓮縣衛生局、花蓮縣環境保護局、本府民政處、本府社會處、本府教育處、本府地政處、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富里鄉公所 | 
| 副本: | 本府主計處歲計科、本府主計處審核科、本府主計處會計科、本府主計處帳務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