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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轉知行政院函知法務部函報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111年1月7日以院臺法字第1100041009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05413號暨教育部111年1月11日臺教學(五)字第1110002559號函辦理。 |
| 二、 | 檢送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如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