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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有關本縣瑞穗鄉富興社區發展協會設置富興小火車營運一案,請各校留意在其未取得機械遊樂設施使用許可前,於辦理戶外教育、校外教學及畢業旅行等相關活動,應停止使用之,以保障學童使用安全,請查照。 |
| 說明: |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11年6月10日營署建管字第1111118914號 函暨本府111年6月23日府建管字第1110117226號函辦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