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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重申請各校落實約聘(僱)契約書及勞動契約書納入性別平等相關法規及教育基本法等規定,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縣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111年度第3次會議決議事項暨本府111年5月20日府教學字第1110098489號函(諒達)辦理。 |
| 二、 | 為維護學校人員安全並保障學生受教權益,請參照旨揭契約範例文字,適時修訂約聘(僱)契約書及勞動契約書,並落實執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