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楊珮穎 傳真:03-8235612 電話:03-8237624 電子信箱:peggy0119@nt.hl.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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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7月7日 | 
| 發文字號: | 府主審字第1060127119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 附件: | 1、行政院主計總處106年7月5日主會財字第1061500149號書函。2、政府會計憑證保管調案及銷毀作業問答集。 |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政府會計憑證保管調案及銷毀作業問答集」1份,請查照。 |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6年7月5日主會財字第1061500149號書函辦理,檢附原函及問答集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