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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函轉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第十三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1份,請學校視需要踴躍報名參加,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04975號函辦理。 |
| 二、 | 檢附國教署、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函文及第十三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各1份。 |
| 三、 | 如有未竟事宜,請洽該基金會楊專員,電話:(02)2762-9118,E-mail:purelandshw01@gmail.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