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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政府 函 |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楊千慧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302 電子信箱:ponyfee@nt.hl.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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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11月3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060209447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 附件: | 1、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任用計畫彙總表。2、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任用計畫彙總表。 |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身障特考)任用計畫彙總表1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6年11月1日總處培字第10600604652號函辦理。 |
| 二、 | 經列管為考試分發職缺,在出缺後未分配考試錄取人員遞補前,其所遺業務得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辦理,並自行列管,毋須再函人事總處,俾免重複列缺。 |
| 三、 | 因曾有民眾以某機關(構)學校網站刊登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彙總表等訊息,詢問相關考試作業,造成各機關困擾,爰請各機關學校,勿自行對外公告或傳播非考選部公告之公務人員考試相關訊息,如有違反,將依情節輕重追究行政責任。 |
| 五、 | 另目前本項考試三等考試法制類科尚有候用人員1名(最新候用情形,以分配系統資料為準),各機關如有上開類科之用人需求,請於分配系統填報。 |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以上均含附件) |
| 副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除外)、本府人事處(以上均不含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