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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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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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2月26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4003941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請各機關督導貴屬人員於本(114)年8月31日前完成職場霸凌防治相關課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落實公部門職場霸凌防治相關事宜,建構健康友善之職場環境,請各機關督導所屬人員(含政務人員、公務人員、教育人員、聘僱人員、約用人員、工友、技工、駕駛、駐衛警等)於本年8月31日前完成至少1小時以上職場霸凌防治相關課程,課程型態不拘(含實體、數位或混成),亦不以自辦為限。 |
二、 | 本府114年度20小時數位學習組裝課程含1小時「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定義篇(A)」課程,請鼓勵所屬人員登錄「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踴躍選讀(本府114年2月6日府人訓字第1140022981號函諒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