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請貴校賡續將安全教育(含交通安全)納入114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4年3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0710號函辦理。 |
二、 | 為降低兒少意外事故發生機率,強化學生危險感知及應變知能,及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落實「安全教育」議題,請學校賡續將安全教育列入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課程計畫,鼓勵各校以安全教育作為校訂課程,另請每年級於每學期以固定節數授課至少2節。 |
三、 | 各校進行校本課程設計或相關安全教育課程時,運用安全教育課程模組、教學影片、教材包等相關資源,積極規劃安全教育議題課程,或於彈性學習課程規劃統整性、主題性之課程,引導學生進行知能整合與生活實踐。 |
四、 | 前開安全教育教學資源業置於國教署「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CIRN)」/議題教學/相關議題/影音專區及安全教育專區(https://cirn.moe.edu.tw/Issue/index.aspx?sid=25),請學校於設計課程時參考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