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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蘇昭文 電話:03-8227171分機306 傳真:03-8235531 電子信箱:chao2804@hl.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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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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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1月7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150002387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 (376550000A_1150002387_ATTACH1.pdf) |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行政院114年12月31日院授人給字第1144002466號函辦理。 |
| 二、 | 檢送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