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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楊千慧 電話:03-8227171分機306或307 電子信箱:ponyfee@hl.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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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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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2月4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150025752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 主旨: | 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後,後續執行事項一案,轉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54200234號函辦理。 |
| 二、 | 有關教育部115年1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44204519號函及本府115年1月7日府人福字第1150004335號函所載相關作業系統調整時程推估約需半年一節,為利114年12月27日以前已經審定之退休人員瞭解相關作業方式及期程,請各發放學校,以適當方式使退休人員瞭解知悉。 |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