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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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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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3月26日 |
發文字號: | 府客文字第110006028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本縣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通過109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獎勵1案,請貴單位依權責辦理敘獎事宜,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辦理。 |
二、 | 請依權責對通過109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之所屬人員辦理敘獎事宜,建議獎勵方式如下: |
(一) | 通過客語能力初級認證者,嘉獎一次。 |
(二) | 通過客語能力中級認證者,嘉獎二次。 |
(三) | 通過客語能力中高級認證者,記功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