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書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雅竹 電話:03-8227171#306 傳真:03-8235531 電子信箱:kaekoto@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5月4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10008756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人總處書函、企業機關構提供員工子女托育服務試辦計畫、托育服務契約範例、辦理事項及協助措施說明、衛福部函 (376550000A_1100087569_ATTACH1.pdf、376550000A_1100087569_ATTACH2.pdf、376550000A_1100087569_ATTACH3.pdf、376550000A_1100087569_ATTACH4.pdf、376550000A_1100087569_ATTACH5.pdf) |
主旨: | 檢送衛生福利部修正之「企業、機關 (構)提供員工子女托育服務試辦計畫」、「企業、機關 (構)委託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契約範例」、「政府機關(構)設置居家式托育(職場保母)、 托育家園及托嬰中心辦理事項及協助措施說明」各1份,轉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4月30日總處給字第1100022625號書函辦理。 |
二、 | 旨揭「企業、機關 (構)提供員工子女托育服務試辦計畫」修正居家式托育、托育家園及托嬰中心之設置地點,放寬直線距離500公尺以內非居家托育人員居所之合法場所空間,修正為直線距離1公里以內,並增訂增訂相關委託服務契約範例。請持續就員工子女托育需求情形,定期評估辦理相關托育設施設置事宜。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