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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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4日
發文字號:府人訓字第107008601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1、差勤管理要點。2、修正對照表。(1070086015_Attach002.doc、1070086015_
Attach003.doc)
主旨:修正「花蓮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差勤管理要點」
部分規定,並自107年5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附花蓮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差勤管理要點及修
正對照表各1份。
正